法官林孟皇/从邱和顺案看诉讼延宕 政府该被课责

▲模拟亚洲人权法院针对邱和顺案开庭。(图/记者黄国霖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审理过多起著名案件的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日前旁听模拟亚洲人权法院开庭审理邱和顺案,并在自己的脸书上发表文章,提到邱和顺案审理经过23年才终于定谳,这是世界上罕见的案例。林孟皇认为,本案遭最高法院多次撤销发回,「代表历次的法庭程序有所违误诉讼延宕该被课责的,自然是政府。」

模拟亚洲人权法院(Asian Human Rights Court Simulation, AHRCS)由前大法官许玉秀发起,并在5月间选定我国羁押最久的死刑犯邱和顺案审理。本案缘于邱和顺案因犯下1987年11月间的苗栗县保险业务员柯洪玉兰强盗分尸案,与同年12月的新竹学童陆正遭绑架撕票案,1988年起遭到羁押,案经最高法院11次撤销发回,一直到2011年7月,历经高院更11审后,最高法院终于将邱和顺判死刑定谳。邱和顺在判刑定谳前羁押超过23年,创下司法纪录;此外,邱和顺至今仍未伏法,在监所中已经待了近30年。

而模拟亚洲人权法院在7月26至28日连续3日开庭审理本案。法官林孟皇到场旁听,并在脸书上发表文章,他认为,本案「让世人见证了台湾刑事诉讼制度的缺失(如一个案件可以一再更来更、狱政管理的严重悖离人权理念)、法律思维与养成教育的缺失(如缺乏对公正审判的坚持、缺乏对国际人权公约的正确认识)」。

林孟皇在文章中,对于当时马来西亚籍审判长问了一个好问题:邱和顺案审理迟延,23年才定谳,到底是刑事被告一再上诉所致,还是国家未善尽妥速审判的义务?林孟皇表示,「国家追诉邱和顺犯罪,必须依正当法律程序,用证据来将被告定罪本件诉讼冗长,虽然被告一再上诉是原因之一,但我们的上诉屡屡获得最高法院支持,将案件撤销发回,代表历次的法庭程序有所违误,诉讼延宕该被课责的,自然是政府;而且警察刑求已被证明了,何况邱和顺始终主张是无罪的。」

他更进一步指出问题所在,「由于台湾的国际困境,加上刑事审判是一国司法权行使,在缺乏国际压力(如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欧洲人权法院的机制),台湾的刑事诉讼制度进步缓慢,而且深受舆论审判的影响。再者,台湾狱政管理违反人性尊严、普世价值英国法院甚至以此作为驳回引渡在台湾犯罪的该国人民林克颖理由。亚洲人权法院在本案中,宣告台湾政府的各项追诉与狱政管理等作为是违反公政公约相关规定,才能迫使政府深切检讨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