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龙花莲助选被认违法 判罚10万元打行政诉讼胜诉

林佳龙曾任台中市选委会主任委员,因在花莲市长候选人场子喊「冻蒜」,被认违法助选,挨罚10万。(图/资料照/记者范纲仪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中市长林佳龙于2016年到花莲,与当时的市长候选人张美慧经验分享,接受媒体采访时,林佳龙高喊「冻蒜」并比出「4」的手势。花莲县选委会认为违法助选,中选会裁罚10万元,林佳龙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林佳龙免罚全案定谳。

根据判决,林佳龙当时原为台中市选委会主任委员,同年7月26日请辞,8月7日与张美慧就健康城市议题,进行交流与经验分享,并接受媒体访问。

花莲县选委会认为,林佳龙虽然7月26日就提出辞呈,但8月10日才核定生效,也就是说,喊「冻蒜」时,林佳龙依旧是台中市选委会主委,违反《公务人员选举罢免法》,因此开罚20万元。林佳龙为此向中选会提起诉愿,中选会决议改处10万元罚款

不过林佳龙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花莲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认为,终止契约意思即为生效日,并不能以核定日起算,因此判林佳龙免罚,花莲县选委会上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