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王不得代收书信破功 中选会确认电子公文送抵立院

▲遭撤除党籍王金平眼眶湿:世事如棋。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立法院长王金平遭撤销党籍,失去立委及立院龙头宝座,立法院11日尚以「处长指示,送达给院长的书信文件,不得代收。」力图最后抵制,中选会12日表示,收到国民党的王金平党籍丧失证明书后,用电子公文发函到立院注销名籍系统在11日晚间6时32分确认,没有退件问题

王金平因涉司法关说案11日中午被国民党撤销党籍,中央选举委员会证实,11日傍晚已发函给立法院注销立委名籍;不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却表示,中选会在下班时间将立法院长王金平相关函文送立法院,因无人签收已退回。

中选会副主委刘义周表示,政府机关之间都用电子公文发函,11日中选会收到王金平党籍丧失证明书后就马上处理,用电子公文发函给立法院,根据电子系统显示,立院在昨晚6时32分确认收到,「没有退件问题」。

中选会表示,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3条,收到党籍丧失证明书,须发函给立法院注销立委名籍,并等立法院回函送达15天内公告递补名单;不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立法院在多久时间内一定要回函。

根据选举罢免法第73条规定,不分区立委就职后丧失党籍,自丧失党籍之日起,丧失其资格,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函请立法院予以注销,遗缺除以书面声明放弃递补者外,由该政党登记的候选人名单按顺位依序递补。

立院人士表示,中选会发函会署名立法院,不可能不走正常公文程序;即使纸本公文没收到,电子公文是24小时作业,若中选会急着送件,电子公文就可运作

此外,立法院大门口附近贴有公告(见右上图),文指「处长指示,送达给院长的书信文件,不得代收。(送达书)」,并留有分机「1666」。立法院人士表示,1666是总务处长的二哥大(CT2,数位式低功率无线电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