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男遭手足棄養靠表妹照顧 身故後兄姊卻爭贏數百萬遺產

吴姓男子生前患上口腔癌,兄姊不愿照顾,没地方居住,表妹叶姓女子将他接回宜兰家中,处理生活开销、医疗费用,吴男2020年底去世后,叶女也办理后事,陆续从吴男帐户提领757万元;吴男兄姊得知,提告叶女侵害继承权。宜兰地院日前宣判,叶女须赔偿524万余元。

判决书指出,吴男兄姐等4人是吴男的法定继承人,2021年4月清查遗产时,发现吴男邮局帐户在他2020年卧病期间被提领157万元,年底去世后又陆续被提出600万元,一查才发现是叶女所为,还得知叶女取走了吴男的项链与退休纪念金牌,提告叶女侵权与不当得利。

叶女喊冤,吴男确诊癌症末期后,就被兄姊们弃养,她与母亲接吴男回家照顾,吴男2020年底因屡次入院,才把存折密码、印章、不动产权状等交给她处理,生前也赠送项链与金牌以表感激;吴男2020年12月中旬去世,后事也是叶女负责,她提领的金额是代垫的医疗费、生活费与丧葬费。

吴男朋友证称,吴罹患口腔癌时,姊夫与二哥把他的钱领走分掉,吴男出院后不知住哪,才与叶女同住,曾说要留一笔钱给叶女母亲养老、叶女孩子当教育费,也曾说可用自己帐户内的钱清偿医疗费用;此外吴男的丧葬费用包含灵位、法会等支出,也是叶女负责。

法官认为,吴男确实授予叶女提领、使用存款,认定他生前与去世当天被提领的161万元并未侵权,此外叶女在吴男最无助时伸出援手,赠与项链、金牌属人之常情,可以采信;吴男去世后的丧葬费用71万元7800元也是合理金额,一般观念中应由遗产或继承人支付,这部分也不属于侵权。

另一方面,叶女在吴男去世后提领的524万元2200元,叶女虽称是吴男生前的外佣费、交通费、药材费与治疗费用等,但无法提出单据;证人所称吴男「留一笔钱给叶女母女」,并未提到确切金额,叶女也没有证据;吴男死后,生前请叶女管理帐户的委任关系已经消灭,认定此部分侵权。

宜兰地院日前宣判,叶女应给付524万元2200元给吴男兄姊等4人,从2023年6月到清偿日为止,年息5%,叶女负担68%诉讼费用,吴男兄姊负担剩下32%;全案可上诉。本案刑事部分,叶女遭提告侵占等罪,宜兰地检署处分不起诉。

吴姓男子罹癌后遭兄姊弃养,由表妹照顾,去世后却引发遗产纠纷,宜兰地院日前宣判吴男表妹须支付524万余元给吴男兄姊。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