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鼓励粮食生产 最高奖励2200万

广西鼓励粮食生产,最高奖励2200万。(新华社)

大陆近年积极推进粮食生产,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曾多次公开提及,「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广西的农业农村厅、发改委、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粮食生产综合评价总评分排名靠前的粮食和非粮食主产县(市、区),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其中最高可获5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新台币2201万元)。

据悉,《办法》中所提到粮食生产激励对象,为粮食生产成效突出的县(市、区)政府,而奖励金额将依据上一年度粮食生产综合评价评分结果确定,内容包括粮食生产稳定度、粮食生产情况、绩效考核情况、稳定粮食生产的主要措施落实情况和奖惩事项5方面。

《办法》提到,粮食主产县(市、区)可获200万至500万元的激励资金,而非主产县(市、区)则可获150万至300万元。而资金可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密切相关的工作,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上有关部门备案,重点用于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耕地品质提升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