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政府修正招牌广告奖励 鼓励商家参与最高补助2万元
▲ 台东县政府修正招牌广告奖励,鼓励商家参与最高补助2万元。(图/记者杨钧典翻摄)
记者杨钧典/台东报导台东县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观光为重要的经济产业,吸引无数旅客前来旅游,而良好整洁的市容景观也将留给游客美好印象,提升游客再访意愿。台东县政府109年2月起将加强稽查市区违规突兀的招牌广告,并配合新修订招牌广告奖励补助作业要点,鼓励商家配合参与,共同改善台东街道景观。
台东县政府建设处表示,加强稽查市区违规招牌,首波针对中华路、正气路及示范街区等核心街道违规招牌进行举发,要求商家限期改善或拆除,并落实相关罚则「依建筑法第95条之3项规定处建筑物所有权人、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新台币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或补办招牌许可证,届期仍未改善或补办手续者,得连续处罚」。
招牌奖补助作业自2016年8月起执行至今,已协助许多商家招牌重置,现特放宽申请条件,联合申请商家由5户以上减为3户以上,最高补助上限为2万元,申请奖补助招牌及申请杂项执照招牌,均须申请「招牌许可证」,目前规费全额减免,许可证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