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住院才给付沦三输 寿险公会:通盘检讨

医疗保险遭质疑未与时俱进,寿险公会表示,将通盘检讨、适时调整。图为寿险公会理事长陈慧游。(全球人寿提供/洪凯音台北传真)

随医疗科技、治疗方法及新药进步,目前癌症治疗可到门诊直接口服、注射,但商业医疗保险仍规定,必须住院才能给付,让癌友被迫住院以申请保险理赔,如此一来却造成健保、癌友与医院三输的局面。寿险公会表示,保险业者将持续评估、开发、创新医疗保险商品,针对医疗险示范条款等相关规范内容进行通盘检视,及因应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以更符合实务情形与满足民众因应未来多元医疗的保障需求。

寿险公会表示,保险本质为损害填补及对价衡平,保险公司在保险商品设计上,是基于损害类型设计保险给付项目,并参考过去的损害经验,订定保险费率向保户收取对应保险费,维持保险制度的健全发展,并发挥商业保险填补社会保险不足的功能。

其次,保险商品依据民众多元需求而设计相关给付,并依约提供对应之保障;因此,民众若想要获得癌症治疗保障,如标靶药物治疗,则应购买罹癌即给付的癌症保险,或有提供标靶药物治疗保障之相关商品,以获得标靶药物治疗保障;若民众购买商品为一般住院医疗日额险或癌症住院医疗保险,则依约定主要是获得住院期间之医疗保障,并无法获得不在约定给付范围的标靶药物相关理赔。

寿险公会指出,现行常见的商业健康险包括一般住院医疗、防癌、重大疾(伤)病等多元保障内容以提供民众风险转移: 一般住院医疗险(含实支实付)是保障住院期间的医疗支出(不论病因),一般住院医疗险(含定额给付与实支实付医疗险)系以保户因不论疾病或意外而住院等,所致在住院期间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为保障范围,并对价反应收取保费,因此,非住院期间的治疗行为与用药等,原本就不在商品的保障范围。

寿险公会解释,早期防癌险因医疗技术尚未发达,故主要提供癌症住院保障,但近年因医疗科技进步,现售防癌险主要提供一次给付保障,只要确诊罹癌,不需住院即可获取大笔保险金,保户可弹性运用以及时进行相关治疗与填补治疗期间无法工作损失。

另有分次给付保障商品设计,确诊罹癌后只要确定存活,即提供分次给付的照护保险金(如5年分次给付),保障民众后续恢复期间之生活所需及因应癌症可能复发等情形。

针对与时俱进的多元新型癌症疗法与精准医疗,如标靶药物治疗、基因检测、质子治疗等,现行保险业者亦提供保险金或实物给付等多元保险商品供民众选择。

目前癌友因门诊用药之费用负担,以住院为手段,达到请领商业保险之理赔,实已悖离整个医疗险设计之目的,同时也造成健保制度及医疗量能的负担,寿险公会表示,这不是保险业者所乐见。

另保险业者亦将持续评估开发创新医疗保险商品,并针对医疗险示范条款等相关规范内容进行通盘检视及因应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以更符合实务情形与满足民众因应未来多元医疗之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