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挥刀 贷款购地限18个月内开工

央行要求银行在贷款给建商购地时,需切结18个月内动工。图为建筑工地,非新闻事件者。(本报资料照片)

整治借钱囤地歪风,中央银行昨邀集36家金融机构入行开会,除要求金融机构办理购地贷款时应强化授信内规,更明订金融机构承做购地贷款时,须要求借款人切结于18个月内动工兴建,否则将回收贷款或提高利率。

房价涨势难抑,央行去年底祭出第四波房贷信用管制,除针对自然人购置豪宅或第三户以上房贷降至4成,同步紧缩土地融资,购地贷款最高成数降为5成,保留1成动工款,并要求借款人切结于一定期间内动工兴建。

不过因「一定期间」没有明确规范,造成各银行认定标准不一,央行昨日在与36间金融机构的会议中,直接挑明一定时间「最长以18个月为原则」,要求借款人依约动工兴建,避免金融机构资金流供囤地、养地。

若无法在切结期限开工,央行表示,除非是金融机构经查证后,有具体明确事证属不可归责于借款人因素者,否则应逐步按合理比例收回贷款,并采阶梯式逐年加码计息,要求金融机构并应确实落实执行。

事实上,在明订「18个月」之前,根据央行发给全体国银的最新版房市信用管制措施问与答,已要求银行必须要有建商的切结书,并直接将「加码计息」、「收回贷款」两大措施明订在最新版QA,要求银行须对违约建商采取这两大措施,如今只是讲得更清楚。

住商不动产企划研究室经理徐佳馨分析,央行去年底将购地贷款限缩只最多剩下4成,已经是历史上最低成数,这次再透过「限期开工」,迫使大家卯起来动工,或许能迫使财务没那么好的业者,降低囤地的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