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紧掐建商养地 明订购地贷款18个月内须开工

央行总裁杨金龙。(资料照)

紧掐建商养地,中央银行今日邀集36家金融机构开会,再度要求金融机构办理购地贷款时应强化授信内规,其中针对去年底祭出调整购地贷款规范措施,新增规范借款人应切结于「一定期间」内动工兴建,明订18个月必须开工,否则回收贷款。

央行强调,为促请借款人对购买之土地确实依切结期限动工兴建,避免金融机构资金流供囤地、养地,关于「一定期间」之认定,金融机构应审慎核实评估借款人预计动工实际所需时间,最长以18个月为原则。

此外,于贷款契约明定,一定期间届期尚未动工兴建者,除经承贷金融机构查证有具体明确事证属不可归责于借款人因素者外,应逐步按合理比例收回贷款,并采阶梯式逐年加码计息;金融机构并应确实落实执行。

央行表示, 金融机构办理续贷或转贷案件,如借款人所购土地未动工兴建,应审慎核实评估贷款条件,并应对贷款年限(含原贷期间),订定合理之上限,以避免信用资源流供囤地、养地。

央行也要求,金融机构应落实贷后追踪管理,包括定期实地勘察、拍照追踪建档等,追踪案件是否按计划动工;如未确实落实贷后追踪管理,将被列为重点缺失,并移请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