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女性友人谈心事竟「想跟你XX」 桃园男熊抱强吻下场曝光
▲桃园市李姓男子去年8月间聚餐后,邀女性友人谈心事,却趁机欲硬上性侵未遂挨告。(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桃园市李姓男子去年8月间与友人聚餐后,以「诉说心事」为由邀约女子至其住处聊天,却熊抱女子欲亲吻遭拒,女子转身离去被李抓住双臂强行拖回房间,对其抚摸胸部与私处还声称「想要与妳XX、想插入…」等语,女子极力反抗夺门而出,又被李抓回房间企图硬上,女子不顾混身是伤挣脱后成功逃离,并到医院验伤提告;李坦承犯行不讳,桃园地院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李男1年10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并至公益机构或团体等机构提供40小时义务劳役,还可上诉。
检警调查,李姓男子与女子是朋友关系,去年8月28日晚间,李男与女子等人聚餐至深夜零时许,结束后以「诉说心事」为由邀约女子至其住处客厅聊天,李男趁孤男寡女之际竟想入非非,趁机熊抱女子并欲亲吻女子嘴唇遭拒,女子起身闪躲并欲离去,却遭李男抓住双臂,李不顾女子再三以言语及动作表示拒绝,二度熊抱女子试图推入房间。
双方拉扯之际,李却趁机抚摸女子胸部与私处,还脱去自己外裤,以勃起之生殖器紧靠在女子屁股间,同时宣称「想要跟妳XX,想要插入,想要XX在里面」等语,女子极力反抗夺门而逃至电梯,但又被李抓回房间且再度企图硬上,女子不顾双手、腹部与下背部多处瘀挫伤奋力挣脱成功逃离现场,并到医院验伤对李提告强制性交,桃检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
女子指控李男企图对其强制性交,事后曾向友人哭诉并到医院验伤,女子并提供李男事后透过通讯软体向女子对话纪录截图与医院诊断证明佐证;李男在院方侦讯时坦承犯行,事后也与女子达成赔偿与和解。
地院法官审酌,李男违反女子意愿而以强暴手段,对其实施强制性交犯行,并对女子以强暴手段导致其双手等多处挫伤瘀青,违反女子身体自主权,更对其身心造成至大阴影,惟念李坦承犯行且已获得女子原谅达成和解,给付女子赔偿金,女子同意原谅并不再追究刑责,法官审结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李1年10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缓刑期间责付保护管束,并于本件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向指定之政府机关、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40小时之义务劳务,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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