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服务时数」苛待重考生! 民团检举双北教育局

▲周美里要求监察院弹劾双北教育局。(图/十二年国教家长联盟提供,下同)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十二年国教家长联盟」为今年重考生服务时数请命!召集人周美里4日前往监察院,检举台北市教育局长志民新北市教育局长林腾蛟、台北市教育局主秘顺和等人违反「高级中等教育法」之相关招生规定应于1年前公告,严重影响重考生权益,要求监察院依法提出弹劾,并送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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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国教家长联盟表示,北市教育局及新北教育局未能考虑重考生的特殊性,竟要求采计毕业志工时数,更严重的是,今年是12年国教第2届,多数重考生在3月份买到简章后才得知这项规定,早已过了1月底的志工时数采计期限;教育局规画不周,未尽告知之义务,严重影响重考生权益,但面对一再陈情,两个教育局不为所动,坚持已在网站上公告。

联盟接着指出,教育局在103年11月将「作业办法」上网公告,但作业要点行政机关内部准则经查「基北区104学年度免试入学服务学习时数认证及转换采计原则」为104年1月7日北市教中字第10343657100号函订定,台北市教育局在104年1月19日公告,新北市1月16日公告,基隆市则到2月10日才公告;不过,104年1月底就是学生从事志工时数的截止期限,纵使学生们天天看公告,基隆市的重考生也无法赶上期限。

周美里表示,即使教育局反复强调网路上的公告有效,考生未取得资讯仍因教育局宣导不利,现在却把责任推给15岁的孩子承受,不但极度不公平,也极不负责任,「这不是制度杀人,什么才是?」

她表示,教育局明显违反信赖保护原则,未善尽告知之义务,而全台湾只有基北区如此苛待重考生;相关招生规定应于一年前公告,任何行政命令皆不得逾越法律,请监察院明确提出弹劾惩处,还重考生应有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