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伤女警道歉被拒爆哭成网红 屏东议员蒋月惠判拘役80天定谳

蒋月惠2018年打伤、咬伤女警被判拘80天,二审上诉仍被驳回,此照为蒋月惠当时爆哭画面。(资料照/翻摄脸书爆料公社」)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屏东议员蒋月惠在2018年时因声援公勇路不同意拆迁户一案时,因一时失控打伤陈姓女警及咬伤吴姓女警手臂,事后她赴警局道歉被拒爆哭,一时间成为全国瞩目人物 ,屏东地院一审时判她2伤害罪拘役80天,得易科罚金8万元,蒋不满提上诉,高雄高分院20日审理后驳回,维持原判定谳。

据了解,蒋月惠2018年7月16日时,因县府执行公勇路拓宽抵触户拆除工作时,到场声援拒迁住户而与维秩的警察发生争执,在混乱中蒋月惠张口咬伤女警,事后她到县警局致歉时因见不到受伤的女警当场嚎啕大哭不料,这一哭,却让她一夕爆红,成为网红,涌入大笔捐款。检方经过调查,依伤害罪将她起诉,屏东地院经过审理,依两次伤害罪各判处她50天拘役,合并执行80天,易科罚金以1000折算一日。

一审结果出炉后,蒋月惠判知该判决表示不服,她表示,她不是故意咬伤女警,案发当时,她单身一人,那么多警察将她包围,整个压了过来,她避免被压到,顺手抓到女警衣服,并没有掐她;而起诉书说她用脚踢女警,也不是事实,当时她是踩空滑倒,她说,一审判决对她很不公平,接到判决书后会提出上诉,如果上诉被二审法官还是判她有罪,她将声请服社会劳动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