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常見6大前兆 有症狀快回診
药物过敏轻则皮肤红肿,严重则导致丧命,但民众可能将轻微药物过敏视为副作用。医师指出,药物副作用跟剂量有关,但药物过敏可能只要一点点剂量就会发生,药膏也会造成接触性过敏反应,常见的药物过敏是服药后,身体开始出现「疹、破、痛、红、肿、烧」六大症状,应立即回诊并告知用药史,避免严重不良反应。
沈小姐有过敏体质,某次因病毒疣到皮肤科接受冷冻治疗后,回家后搭配药膏使用,没想到皮肤出现红肿、发痒等症状,本以为是治疗的副作用,一周后回诊才发现是药物过敏引起。台北长庚医院皮肤科教授级主治医师钟文宏指出,药物副作用跟剂量有关,但药物过敏可能只要一点点剂量就会发生,药膏也会造成接触性过敏反应。
钟文宏表示,药物过敏会和体质有关,病患要有所警觉、及早就医,如果以前没吃过的新药,在吃完一段时间后出现过敏症状,就要就医由医师评估是否为过敏、需不需要停药等,例如有患者服用降尿酸药物后,出现皮肤变红状况,原以为是冬季干痒,没想到竟是肝肾功能受损。
食药署副署长王德原表示,药物过敏可能发生在第一次接触到药品的数天内或2至3个月后,且可能是轻微的皮疹或危及生命的过敏,任何人都可能发生药品过敏,如果服药后身体开始出现红「疹」、口腔溃「破」、喉咙感到疼「痛」、眼睛变「红」肿、嘴唇「肿」胀、身体出现发「烧」等症状,应立即回诊并告知用药史,避免严重不良反应。
除皮肤反应外,如果出现心悸、呼吸困难、不明原因的疲倦、恶心、黄疸或茶色尿,也可能是药品过敏症状,民众如在用药后发现这些症状,尤其是口腔、喉咙、眼睛等黏膜部位出现异常,可能是过敏反应的前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