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区」符合宪法 民进党执政时期也是?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国民党主席吴伯雄22日会见大陆总书记胡锦涛,引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提出「一国两区」的说法,在台湾政坛掀起波澜。事实上,「一国两区」并非新意,因为上述条例是在前总统李登辉时代所制定,而前民进党主席也曾经在此架构下担任陆委会主委

吴伯雄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胡锦涛会面(图/新华网),表示台湾现行推动两岸关系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以「一国两区」概念做为法理基础,处理两岸事务是陆委会,不是外交部,「这就足以说明两岸并非国与国关系,而是特殊关系。」

对于「一国两区」,绿营气得跳脚。民进党立委陈其迈认为,吴伯雄的说法代表国民党立场倒退;台联党团总召许忠信则说,吴伯雄自我矮化,让台湾没有主权、没有独立性,丧失国格

另外,日前以学者身分到大陆出席研讨会的民进党发言人罗致政指出,台湾多数民众都认同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国号是「中华民国」,任何改变现状都需经过人民同意。

事实上,「一国两区」并非新意,所谓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全名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是1992年李登辉担任总统时所制定。民进党执政8年,也是用上述条例处理两岸事务;期间,蔡英文还担任过陆委会主委。

理法而言,「一国两区」是描述现况,在中华民国宪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范下,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大陆地区意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均属于中华民国。

民进党执政时未完成「修宪」,如今若要承认「中华民国」,就必须连带承认「一国两区」;若蔡英文赢得2012大选,中华民国宪法里的两岸定位,一样也是「一国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