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救濟 審查1案平均得等244天
疫苗救济 审议天数创新高 制表/元气中心
疾管署统计,未接种新冠疫苗前,二○一九年与二○二○年的疫苗救济申请案分别为一四九与一六七件,接种新冠疫苗后,二○二一年与二○二二年分别有三七五一件与四八一三件;救济金额以二○二二年最高,达一亿八十四点一万元,审议时间愈来愈长,从二○一九年六十七点八天,到去年要审查二四三点六天。
新冠疫苗接种进入第四年,现比照流感疫苗,建议每人每年至少打一剂,疫苗救济案件是否可减少,并加速审查?VICP召集人邱南昌指出,最近案量变少,但前两年累积太多,目前仍在审查二○二二年十月的个案;为加速审查,VICP已增加开会次数为一个月两次,先由初审委员会审查,期待明年不再爆量。
疫苗救济审议时间过长,有受害民众苦等多时,提出诉讼。律师翁伊吟手边有十多件诉讼中的疫苗救济案件,她说,案件有年轻化趋势,从廿四至卅岁不等,且过去均无病史,却在接种疫苗后出现无法行走、器官受损等状况,部分已达重大伤病程度。
新北市金山区卫生所主任潘恒嘉说,临床上不乏遇到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个案,是否符合救济条件,必须依个案而定,且决定权力在于中央政府,卫生所仅能尽快向卫生局反映通报,并提供病人追踪关怀。
疾管署副署长曾淑慧表示,疫苗受害救济评估需要调病历,必须透过许多行政措施取得资讯,疫苗救济金是全民共有财,必须审慎评估,对于病患状况较复杂者 ,必须找许多科别专家一起审议,这些都增加审查难度。
疫苗不良反应救济案件增加,一度让「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低于一亿五千万元下限,疾管署去年底依法调整新冠疫苗与卡介苗的疫苗征收金,其中新冠疫苗征收金从一点五元变成廿二元,今年疫苗救济基金逐渐趋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