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協助匯兌為由 5人意圖強盜越籍男子40萬元分判重刑

基隆市李男等人得知越南籍阮姓男子,想将40万元新台币汇到越南,与郭男谋议强盗这笔钱。李约阮到基隆一家造船厂洽谈时,郭男邀请多名同伙持枪、械抢钱。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结伙3人以上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分判5名男子4年2月到5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阮男去年2月初想将新台币汇回越南,与李姓男子在北市一家宫庙内两度商讨汇兑事宜,未能谈妥。李男与郭男谋议以汇兑为由,诱使阮男携带现金碰面,再持凶器强取新台币40万元之。

李男约阮南去年2月22日下午在基隆一家船舶修造厂汇兑,郭则以协助处理债务为由,召集蔡男、吴、王男、邱男和另一名身分不详男子,分别携带空气枪、长枪、铝棒、木棍等前往造船厂。阮男则是开车载窦姓友人抵达造船厂,与陈姓友人会合,要与对方谈汇兑方式。

李男先行下车,阮在车内将装有40万现金的背包打开给李查看,再交给窦男保管,置放在副驾驶座前方踏板上,阮下车与李洽谈汇兑。

李男见无法诱使阮先交出欲汇兑的40万元,蔡、王、邱和吴男趁窦男将背包背在身上,并下车要抽烟时,由蔡双手分持西瓜刀及空气枪,邱持铝棒朝窦男跑去,窦男为避免遭受攻击及财物受损,奋力往海边方向躲避,蔡、邱持凶器追逐。

李男也跟着追逐窦男,郭男和身分不详男子则头戴黑色头套,分持外观酷似真枪的长枪及空气枪,吴男手持木棒也朝窦男追去。阮男自路边拾取木棒欲抵抗,王男倒车冲撞阮男。过程中蔡男持空气枪朝窦男射击。窦男后来背着背包跳入海中,保住现金。

警方获报到场搜证,查出李男等人涉案并查扣涉案枪械,全案送办,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查后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李男等人坦承众人到造船厂,是要帮李男处理债务问题,但矢口否认加重强盗未遂、妨害秩序犯行。

法官当庭勘验相关监视器画面,并依相关供述、证述内容,认定蔡、吴、王和邱男,在造船厂听闻李男欲强取阮男财物后,或徒手、或驾车,或持凶器对阮、窦施以强暴、胁迫行为,与李、郭形成结伙3人以上携带凶器强盗犯意联络,依法判刑。

李男等5人分持枪械,在基隆一家造船厂企图强盗越南藉阮姓男子,打算汇回越南的40万元新台币。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结伙3人以上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分判4年2月到5年徒刑。记者邱瑞杰/翻摄

李男等5人分持枪械,在基隆一家造船厂企图强盗越南藉阮姓男子,打算汇回越南的40万元新台币。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结伙3人以上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分判4年2月到5年徒刑。记者邱瑞杰/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