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社区监视器爆口角「问候对方妈妈」 退役军人因这理由获无罪

退伍军人陶男因为与林姓女子对装设社区监视器起争执,陶男对林女说:「妳他妈精神上不正常的状况下去管人家的事」。桥头地院审理后谕知陶男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退伍军人陶姓男子因为与林姓女子对装设社区监视器起争执,陶男对林女说:「妳他妈精神上不正常的状况下去管人家的事」。林女对陶男提告公然侮辱。但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你(妳)他妈」只是陶男的口头禅,陶男只是基于事实评判林女,且检方提出的罪证不足,谕知陶男无罪。

根据判决,陶男于去年1月26日晚间在社区中庭因监视器装设问题与林女发生争执。陶男当时以「私自安装妳他妈还敢检讨别人」、「丢人现眼」辱骂林女,林女认为人格受损,对陶男提出刑法的公然侮辱告诉。检方起诉。

陶男在接受侦讯时否认公然侮辱的犯行,并指称他是因为林女未经社区同意私自装设监视器,才会出口批评林女。陶男主张,因为在案发前看过林女张贴的脸书文章,且案发当天警察问话时林女一直在旁插话。陶男这才说:「精神上不正常的状况去管人家的事」,且当时警察、里长都在场,林女仍强调私装监视器合法,陶男因此说:「丢人现眼」、「去咬我啊」,并非以言语辱骂林女。

法官还指出,陶男是退伍军人,生于眷村,「你(妳)他妈」是其口头禅,并非在谩骂林女。至于「妳又什么东西啊」、「怎么样啊去咬我啊」只是吵架用词。同时,陶男基于之前林女对陶男的妻子提出妨害名誉告诉的印象,林女曾提出罹患官能症的诊断证明书,且在此案发生时林女不断重复陈述监视器遭破坏的事情,举止奇怪。因此,陶男才以精神状态去劝说林女,不要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人现眼。

法官审理后认为,检方应对事实提出具体的积极证据,检方提出的林男犯罪事实及所凭证据俱难以积极证明林男涉有刑法第309条第1项公然侮辱犯行,因此谕知无罪。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服用精神科药物,请勿自行停药!卫福部24小时安心专线:0800-78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