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犯兒少法公布姓名亂 立委要求政府統一訂定標準

立委林月琴、陈培瑜与靖娟儿童安全文教基金会、台湾婴幼儿家长协会共同举行记者会,提出《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公布姓名之条款订定21年,公告讯息仍纷乱不一,家长查询无所适从。立委提出桃园市迳自下架公告满三年的儿少法裁罚纪录,在追查后发现,各县市儿少法公告纷乱,不仅年份起讫不统一,违反事由内容更是有的如台北市的详细、有的如云林县仅一句话带过,甚至还有县市完全没有公告专区。卫生福利部日前虽表示,今年5月起已要求各县市一律在中央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CRC 资讯网站上的「裁罚专区」统一公告,但CRC 资讯网的内容公告不仅不完整,还有连结错误与内容错误等问题。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公布姓名之条款92年初订法规时就已纳入,立委林月琴表示,在清查 22 县市「达反儿少法公告」专区,发现问题重重。如最早开始公告的县市为嘉义县,从100年开始;最晚台东县却是112年才有公告。苗栗与宜兰县只公布一年且资料分别只有4笔、2笔,台东县更只公布2个月的资料,其它县市如嘉义市12年只发生5件,澎湖6年只发生1件。连江县甚至没有公告专区,立委对于公布的做法,22个县市22个做法,要求中央必须积极介入处理。

立委陈培瑜指出,去年跟卫福部、教育部、法务部就儿少法的通报与回送议题开始,完全能感受到目前母法执行上缺乏统一的标准,让各县市间有了太多可以自行想像的空间。搭配数位化时代家长对于查询的需求,立委要求卫福部应该要更进一步的细致规范,其中,尤其是对儿少进行不利益对待的行为人,更不能让地方政府另设下架可能,让家长查不到,让孩子暴露在行为人资讯被隐蔽的风险。

立委与出席代表要求,各县市公告起讫时间要统一,分布年份与时间点由中央统一订定标准,且说明违法理由要清楚,表要求资讯要好查询可捍卫家长的知情权。

面对触犯儿少法相关公告紊乱各县市做法不同,立委与靖娟儿童安全文教基金会、台湾婴幼儿家长协会上午举行记者会,要求各县市公告起讫时间要统一,分布年份与时间点由中央统一订定标准,且说明违法理由要清楚,表要求资讯要好查询可捍卫家长的知情权。记者陈正兴/摄影

面对触犯儿少法相关公告紊乱各县市做法不同,立委与靖娟儿童安全文教基金会、台湾婴幼儿家长协会上午举行记者会,要求各县市公告起讫时间要统一,分布年份与时间点由中央统一订定标准,且说明违法理由要清楚,表要求资讯要好查询可捍卫家长的知情权。记者陈正兴/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