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修兒少權法 公布狼師姓名

台北市信义区一家私立幼儿园爆发园长儿子狼师对多名幼童性侵案件,幼儿园铁门遭人喷漆写上不雅字眼,由于目前该处幼儿园及托婴中心已是新业者在经营,遭喷漆的业者感到相当无奈,昨天上午也赶紧雇人清除喷漆字样。记者杜建重/摄影

台北市信义区私立幼儿园爆发狼师性侵案,卫福部将于一个月内订定「例外事件」报导原则。民进党立委林月琴主张,修法比照国外公布校名、加害者姓名,并拟定报导原则,避免有心人挟怨报复;前立委王婉谕则表示,对于托婴中心、幼儿园等机构,应适度放宽报导限制。

王婉谕说,「儿少权法」原本是为了保护儿少隐私,避免孩子受到二次伤害,却导致媒体无法揭露加害人资讯,反而成为加害者的保护伞。林月琴说,媒体报导原则尚未修法前,裁罚权在地方政府,即便监察院已公开校名、加害者姓名,依现行法规,媒体报导还是有被开罚的风险,卫福部不应在修法及订出例外报导原则前,就对外喊话可以报导校名。

林月琴指出,近年来孩童受到不当对待、虐待案件愈来愈多,卫福部应要调修法规,否则媒体不报导,地方县市政府没有压力,且家长在不知情下,一直把孩子送到幼儿园,主张修法比照国外公布校名,加害者姓名,并拟定报导原则。

国民党立委提出台版梅根法案,将对儿少权法与性防法提出修法,依再犯危险程度适度揭露加害者个资,并开放媒体适度报导。但曾为儿福联盟基金会执行长的立委王育敏却未连署法案。

王育敏说,她支持卫福部先举行专家学者会议,讨论媒体报导原则后再提出修法,若草率修法很可能错杀无辜,如新北喂药案件被大肆报导,最后证明根本没喂毒,结果幼儿园也倒了。

王育敏说,虽然揭露加害人个资可达到示警作用,但示警要很细腻,一旦过度揭露加害人恐引发社会公审、猎巫等情事,她将审慎思考后再提出版本。

卫福部次长周志浩表示,卫福部已说明,只要报导不会揭露被害者身分就能报导,但「不要被识别出来」是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会在一个月内集思广益订出容易执行的指引,后续有需要,该修法就修法。

幼儿园已换团队 仍遭喷漆

记者廖炳棋/台北报导

台北市信义区私立幼儿园发生狼师性侵女童案件。一名黄姓男子昨晨在幼儿园两家机构铁门喷漆「性侵幼儿」字眼及涉案男老师的姓名,但目前两机构已由新业者经营。警方经调阅监视器后,通知黄男到案,他坦承喷漆。信义警分局指出,黄姓男子到案后坦承不讳,讯后依妨害名誉、毁损罪嫌,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