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业劳工遭掉落钢梁撞击伤重不治 北市劳检处勒令停工

北市工地传出钢梁掉落砸死作业劳工意外。图/北市劳动局提供)

北市松江路一处工地1日下午4时许,发生一起钢梁掉落砸死作业劳工的意外,许姓劳工在6楼作业时,遭10楼的钢梁撞落,坠落至3楼水平安全网,但经送医仍宣告不治。台北市劳动检查处随即派员进行调查,并予以停工处分。

北市劳动局表示,据了解,许姓劳工当时与其他劳工在工地内从事塔吊爬升作业,疑似因爬升后钢梁尚未固定,造成钢梁从10楼飞落并撞落9楼至7楼钢梁后,击中在6楼作业中的许姓劳工,并导致许姓劳工坠落至3楼水平安全网,经送医急救后,仍宣告不治。

劳动局长陈信瑜表示,塔吊爬升作业属工地高风险作业之一,作业应有详细标准作业流程规画,作业前、中、后也应详实自主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并确实依规划流程施作;此次事件,疑似因未确实依标准作业流程施作,不幸造成1名劳工死亡意外,令人深感痛心。

陈信瑜强调,事业单位如未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第1项规定,采取符合规定的必要安全卫生设备措施,导致发生同法第37条第2项第1款所称的死亡灾害,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同时,也可依《刑法》第276条规定,追究事业单位负责人过失致人于死者刑责,最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

陈信瑜也呼吁,在防疫期间,除保障劳工健康外,雇主应恪遵相关规定,落实工地各项工作安全自主检查,以保护劳工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