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法制化 花莲率先全国公布有机促进区办法

有机农场智慧示范园区农场主人为县长徐榛蔚解说有机智慧化设备。(花莲县府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农业部农粮署委托仰山基金会办理「有机农业促进区辅导共识营」,县府农业处长陈淑雯说明花莲县有机农业发展政策。(花莲县府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有机农业促进法于2019年施行,鼓励民间合作生产或共同运销组织参与设置,并辅导农民转型,花莲县政府陆续集合官学办说明会及进阶辅导会议,并于去年起预告草案,依据会议意见逐步修正,本月发布「花莲有机促进区办法公告」,成为全国第一个将有机促进区法制化的县市

农业处资料,截至今年7月,花莲县有机验证户数为683户、有机验证面积达到3195公顷,有机验证面积及农户数都排名全国第一,也是唯一验证面积超过3千公顷的县市,大幅领先排名2至5名的1千余公顷。

花莲栽培的有机作物按面积依序是水稻43%、杂粮特作32%、蔬菜13%、水果10%及茶2%等,其中有机水稻面积1365公顷、有机杂粮特作面积1009公顷,双双摘下全台唯一有机验证面积破千之桂冠,且分别占全台湾有机米、有机杂粮特作近4成及3成规模。

农业处长陈淑雯说,有机农业促进法于2019年5月30日正式施行,该法第6条主管机关应逐年检讨及开发设置有机农业促进区,鼓励民间合作生产或共同运销组织参与设置等,县府规划以「自治规则」层级效力立法,邀请产官学界专家研商提供意见,并积极争取农业部农粮署经费支持,陆续办理12场次说明会及6场次进阶辅导会议。

农业处说,到去年10月办理三次草案预告,接受各方提出意见后多次修正,并通过法规审查委员会审查、县务会议审议,于今年8月16日发布花莲有机促进区办法公告,宣示贯彻有机农业决心。

陈淑雯说,花莲有机促进区办法内容包括有机农业促进区设置应具备条件、营运主体资格与权责任务、申请程序等,也明定补助产业升级或国际接轨所需认验证及培训证照,以有机及友善面积经营奖励金,期望有效辅导有机农业促进区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