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有机农业促进法!盼有机农面积扩大到1万公顷  

行政院拍板有机农业促进法,加强辅导宣导管理罚则两大面向示意图/本报照)

记者张暐珩/综合报导

行政院会27日通过「有机农业促进法草案」,未来将明订主管机关辅导推广政策,包括每4年提出有机农业促进方案设置有机农业促进区,盼有机农业面积能从7千公顷推广到1万公顷,同时拓展境外商机;管理政策方面,未来有机农品如验出禁用物质证明已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邻田污染者将不罚,但未经验证却以有机名义贩售产品,最高可处60万罚锾。

农委会主委林聪贤表示,我国截至今年6月底止,有机农业面积7220公顷,年产值37.8亿元,年进口有机农产品数量12833公吨,进口值12.5亿元,未来希望逐步通动到1万公倾;但因现行法令仅为管理机农产品予以规范,未涵盖辅导及推广方案,且部分管理方式缺乏弹性,不利产业发展,且我国尚未取得国外有机同等性认可,国产有机农产品无法以有机名义出口

因此,「有机农业促进法草案」就是一套为促进有机农业法展所量身打造的专法,将着重管理的「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加上着重产业辅导的「有机农业促进条例」,未来「有机农业促进法」会规定有机农产品仍须经第三方验证通过,并明定主管机关对有机农业应采取辅导措施,包含每4年提出有机农业促进方案、鼓励设置有机农业促进区,优先辅导全免转型有机生产、协助设施资材、地产地销、食农教育等、鼓励机关团体企业组织优先采用有机农产品。

此外,有机农业促进法草案也盼能开拓有机产业境外商机,推动双边有机同等性政策:规定法案施行后一年内,未与我国完成签订双边有机同等性互认之国家,废止其有机同等性认可公告。开放境外验证:开放我国验证机构赴境外验证农产品,将可于欧美日及东协国家,依我国有机验证基准生产有机农产品及加工原料,扩大有机产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