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弱化竞争力 金管会提出三点意见

财长表态金融营业税维持5%,金管会官员指出,尊重财政部权责,但已向财政部就此议题表达过三项意见。图为金管会主委彭金隆。图/本报资料照片

全球金融营业税征收方式

财长表态金融营业税维持5%不调降,金管会官员16日指出,尊重财政部权责。金管会已向财政部就此议题表达过三项意见,并强调国际间对无进项的金融保险劳务,多免征营业税,应留意偏高的营业税对金融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金管会向财部提出的三项意见,分别是:一、5%营业税中的2%,至今年8月底约已累积2,300亿元,2024年底前已拨入金融业特别准备金的部分,在2025年1月以后仍保留于该准备金。该款项还在,仍称做特别准备金,留供未来处理问题金融业使用。

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11条规定,金融营业税的2%将拨入金融业特别准备金;其运用、管理及其他应遵行事项的办法,由金管会定之。

二、因金融业业务特性,没有进项税额可供扣抵,导致税负相较其他国家偏高,考量国际竞争力,希望金融营业税可适当调降。三、金管会对调降多少没有意见,尊重财政部。

金融营业税自2014年7月1日自2%提高到5%,以回馈政府财政,增加的3%税收直接入国库;原来的2%税收,则拨入金融业准备金,由金管会统筹管理。为避免政府长期以税收支应特别准备金,造成道德风险,明定营业税拨入准备金的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

金管会曾就此议题进行过研究,国际间对金融保险劳务多免征营业税,包括欧洲、美国及亚洲的日本、新加坡、香港及韩国等,对无进项扣抵的金融保险劳务均免征营业税,我国金融业营业税率较其他国家为高,因此建议财部可调降。

金管会过去主张,金融风暴后,金融业就被要求要强化资本。尤其银行业经营与景气循环高度相关,有获利时需预为提列备抵呆帐或充实资本,以因应未来不时之需,银行业自须逐步提高第一类授信资产备抵呆帐提列比率,及进行资本规划以提高资本适足率,保险业亦有增提责任准备金的庞大需求,金融业营业税率过高,将弱化我国金融业增提准备及充实资本的能力,也会影响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