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海豚共游 小心从有趣变有罪 刑责罚金曝光

近日垦丁南湾海域时常出现海豚身影,19日还出现游客与海豚共游的有趣画面,但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指出,恐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骚扰鲸豚,可处1年以下徒刑、或并科最高30万元罚金。(民众提供/谢佳潾屏东传真)

近日垦丁南湾海域时常出现海豚身影,19日还出现游客与海豚共游的有趣画面,但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指出,恐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骚扰鲸豚,可处1年以下徒刑、或并科最高30万元罚金。(民众提供/谢佳潾屏东传真)

近日垦丁南湾海域时常出现海豚身影,19日还出现游客与海豚共游的有趣画面,但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指出,恐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骚扰鲸豚,可处1年以下徒刑、或并科最高30万元罚金。(民众提供/谢佳潾屏东传真)

近日垦丁南湾海域时常出现海豚身影,昨天(19日)还出现游客与海豚共游的有趣画面,但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指出,与海豚共游或触摸将对海豚造成紧迫,迫使海豚改变其自然行为,恐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骚扰鲸豚,可处1年以下徒刑、或并科最高30万元罚金。

海保署表示,海保救援网(MARN)团队13日曾接获民众通报垦丁小湾有海豚出没,当下即由海保署海洋保育站联系海巡第八巡防站加强巡逻附近海域,并提醒游客切勿追逐、喂食、拍打水面等骚扰行为,19日下午再次接获民众通报,垦丁南湾又有海豚出没,而海巡人员到场后虽未见到海豚,但网上出现游客与海豚共游的画面。

MARN救援团队根据影片中海豚的行为判断,海豚游至浅水域休息,是为减少体力消耗,躲避可能攻击牠的生物,所以游客应尽量避免靠近、降低导致其紧张的机率,才能让牠自行恢复到可以回到深水区正常生活。

海保署说明,民众于野外遭遇鲸豚应与鲸豚保持一定距离,切勿企图靠近与其共游、触摸、喂食或拍打水面惊扰,倘若造成鲸豚个体或族群的行为改变,表示鲸豚可能已受到人为的干扰,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42条,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请民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海保署再次呼吁,若发现搁浅或需要救援的鲸豚或海龟,为了自身以及动物的安全,请勿在没有专业指导下,任意对动物进行处置,应赶快拨打海巡「118」专线或通知所在县市海洋保育主管单位,尽可能提供详细发现地点、时间及叙述动物状况,才能让MARN专业团队在最短时间内前往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