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因公傷亡慰問金調高 遭暴力致死發給2000萬
基隆市八堵分驻所警员苏昱鸿在值班台上被货车高速冲撞身亡、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员黄玮震执行巡逻勤务遭撞死亡,外界讨论警员执勤因公殉职标准。行政院日前公告相关办法,执行勤务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职者,慰问金从最高的新台币14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
今年2月29日基隆市八堵分驻所警员苏昱鸿在值班台上被货车高速冲撞身亡,以及7月13日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员黄玮震执行巡逻勤务遭撞死亡,是「因公死亡」或「因公殉职」抚恤金差异达千万元,引发讨论。
警政署7月时曾表示,将修改警察人员因公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死亡慰问金从现行1200万元至14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此案经内政部同意,正报给中央审议。
行政院日前已公告「警察人员因公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根据新公告的办法,死亡者发给其遗族,从3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因执行勤务致死亡者,从原6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至于执行勤务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职者,从原本的1200万元至1400万元,统一调高到2000万元。
相关办法也规定,在办法修正施行前,已符合发生时发给慰问金条件,尚未申请或已受理申请尚未核定发给的案件,依修正施行后规定办理。据了解,该两名员警家属尚未申请,因此适用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