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乡老旧房屋合法化 竹县再添茅圃、黑崮50户
新竹县政府原民处到五峰乡茅圃、黑崮部落,邀请符合房屋合法化的50户居民共同举办说明会。(民众提供/邱立雅竹县传真)
尖石、五峰山区原住民族人长期定居该地,但1984年新竹县非都市土地使用编定公告时,房屋未能就此合法,新竹县府与县议会为协助民众突破困,前年通过新竹县原住民族地区简化建筑管理办法,透过发放合法文件陆续协助族人将房屋合法化,2日原民处再到五峰办理茅圃、黑崮部落共50户合法化说明会。
1984年新竹县非都市土地使用编定公告时,没有发给当时就已存在于原住民地区房屋合法证明文件,地目也未从林地和农牧用地编为建地,导致原乡境内有上千户不合法房舍。原民处指出,族人在自己土地上盖房子却被判定非法,也没有产权登记,孩子无法继承,更不能做生意。
原民处指出,族人若要按照现行法规,更正编定土地、申请建照,过程繁琐且法令严格,为简化流程,新竹县议会在前年通过原住民族地区简化建筑管理办法,放宽建管法令,县府也向原民会争取经费并编列预算,邀请专家针对1984年前既有建筑物调查,以利族人房屋合法化。
近几年成功协助五峰、尖石与关西原民族人将房屋合法化,2日原民处再前往五峰茅圃、黑崮部落举办说明会。原民处表示,根据空拍图以及过去资料,筛选出50户1984年之前既存房屋,并依当时的状态给予合法文件,族人可持文件前往地政事务所申请权状以及更正编定土地,将林地或农牧用地地目变更为建地。
县议员张益生表示,恢复族人居住事实并合法化,新竹县是首个实施县市,但碍于经费未能每个部落实行,希望县府能争取更多的经费跟资源,持续落实原住民居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