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预扣所得税起点 今年起调高2500元

月薪预扣所得税起点,今年起调高2,500元。(图/本报资料照片)

113年度薪资所得扣缴税额表出炉,财政部指出,薪资受领人如果没有无配偶及受扶养亲属,每月薪资预扣所得税的起扣标准调整为新台币88,501元,较去年提高2,500元。也就是月薪逾88,501元者才会被预扣5%所得税金。

国税局说明,扣缴单位给付固定薪资时,如果薪资受领人想按「薪资所得扣缴税额表」扣缴税额,应向扣缴义务人填报「员工薪资所得受领人免税额申报表」。

至于未填报免税额申报表者,扣缴义务人应按全月给付薪资总额扣取5%税款,每月应扣缴税额未超过2,000元可免予扣缴(回推即月薪超过4万元即会被预扣)。

国税局表示,如果是一般刚出社会的小资族,又预期有扶养亲属可抵税,认为月薪已经入不敷出、不想被预扣,即可申请按「员工薪资所得受领人免税额申报表」,等到未来薪水超过税额表门槛(即8.8万元以上)才须预扣。

反过来,如果是月薪7万元到8万元的单身上班族,不想在每年5月大失血;或是有扶养亲属,但希望预先扣税,未来享受「退税」的快感,也可以要求公司预扣税金。

此外,国税局指出,非固定薪资(如年终奖金、三节奖金),若每次给付金额未达「薪资所得扣缴税额表」无配偶及受扶养亲属者的起扣标准,免予扣缴;达起扣标准者,即按给付额扣取5%税款。

例如A公司于2月1日发放年终奖金给员工甲、乙各80,000元及100,000元,因甲员工年终奖金未超过起扣标准,免予扣缴;至于乙员工年终奖金已达起扣标准,A公司在给付时应扣取5,000元(100,000元×5%)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