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出第一步! 陆个所税起征点调升至每月5000人民币

大陆个税法38年来已经第7次修正,图仅为人民示意图。(图/记者李忠宪摄)大陆中心综合报导大陆于19日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此举将人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原先的每月3000人民币(约1.88万台币)上调至5000人民币 (约2.35万台币),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

原所得税法将应所税分为11类,并且依此实施不同征税办法,新草案则是依实际情况薪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收入,改为实行综合征税,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修正个税法被认为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图/记者张玮庭摄)

大陆财政部长刘昆说明时强调,综合人民群众消费支出与水平增长等各方因素,故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基本减除费用提高至每月5000元人民币,此举在总体税赋上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赋下降明显,都有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此外,该草案除了明确了大陆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专项外,还增加了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表示,此次草案赋予税务机关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权力,并且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对于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且应依法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