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万元免缴税! 低薪大利多《所得税法》三读 

▲立法院长苏嘉全敲槌三读通过所得税法》。(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攸关税改的《所得税法》修正草案18日晚间三读通过,标准扣除额将从9万提高到12万,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与身心障碍扣除额,由12万8000元提高到20万元;分离课税股利所得税率提高至28%、企业营业税也调高至20%,但所得额在50万以下的中小企业可分3年调整。根据计算,月薪3万元且年终1个半月左右、年薪40.8万以下的受薪阶级,就算没报扶养,也可不用缴个人所税

现行标准扣除额每人每年为9万元、薪资扣除额和身障扣除额则皆为12.8万元,财政部版本原设定将标准扣除额提高至11万元,薪资所得及身障扣除额则增至各为18万元,财政部预估损会达到255亿元。但朝野立委都认为还能再上调,因此经过和平协商,确定都会再放宽。

根据三读条文,除了标准扣除额提高至12万元、薪资及身障扣除额各提高至20万元后,民进党团也采纳国民党团的提案,同意幼儿学前扣除额由2.5万元一口气提高至12万元;另外,国民党团原不希望调高中小企业的营所税,最后也让步,同意所得额50万以下中小企业的营业税,按每年调高1%之幅度,从17%分3年调至20%,其余企业则直接调高至20%。

同时,综所税最高税率由45%降回40%,综所税标准扣除额从现行的9万元提高至12万元;保留盈余所得税率则自10%降为5%;为缩短内外资差距,取消外资股利折半抵缴营所税。

另外,独资合伙事业的所得税也将归入个人综所税申报;同时,朝野也同意废除两税合一设算扣抵制,采股利所得课税二择一制,股利所得可并入综合所得总额课税,合并计税可给予8.5%抵减税额、上限8万元;或以单一税率28%分开计税、合并申报。

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人营利事业,因投资国内其他营利事业,所获配之股利或盈余,不计入所得额课税。

财政部长许虞哲指出,所得额50万元以下中小企业分3年调高营所税,大概影响11万间公司,税损32亿元;3项扣除额调高的税损105亿元、幼儿学前扣除额调高的税损28亿元,共1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