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营业秘密法 邱太三、王美花不同调

新任陆委会主委邱太三近期拟推动「营业秘密法」法案修正经济部长王美花表示,台湾2013年就曾修法,2018年增订侦查保密令,未来将持续探讨产业界是否有需要修法的需求。(蔡雯如摄)

为防止台湾科技外流大陆,昨日上任的陆委会主委邱太三表示,大陆对获取科技有各种手段,为了维护台湾整体经济建设上的优势,势必要对核心关键科技有所保护,过去希望透过《营业秘密法》来处理相关问题,但涉及范围广泛,业者有所担忧。经济部长王美花则认为,台湾2013年就曾针对营业秘密修法,甚至增加刑事责任,2018年更增订「侦查保密令」,至于未来是否有修法必要,将持续了解产业界是否有修法需求。

对于《营业秘密法》修法的相关问题,台积电表示,任何法律修改前都需严谨考量,多方权衡。台积电强调,对于任何可能违反离职后竞业禁止约定行为,一向秉持毋枉毋纵的严谨态度,除采取必要法律措施外,也将透过组织人员流程及科技保护智慧财产权以确保自身竞争力

曾参与《营业秘密法》修法的国民党立委李贵敏表示,当时已经将罚则修到相当严格,处罚也很重,邱太三应该说明还有哪里需要补足的,大家再讨论;她指出,当时修法也是为了避免技术人才外流,《营业秘密法》第13-2条规定意图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窃取或泄露商业机密等,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罚金,未遂犯也罚。

李贵敏提到,当时考量有些泄露商业机密获得回馈之商业利益过于庞大,涉及上亿利益,可能会让受罚者有侥幸心态,因此该条文也明订,科罚金时,如犯罪行为人所得之利益超过罚金最多额,得于所得利益之二倍至十倍范围内酌量加重,处罚是相当重的。

104猎才招聘暨人才经营事业资深副总经理晋丽明认为,政府修法应该在官员执法、企业留用人才、专业人士严守工作伦理分际上,做全方位的考量。台经院研究员刘佩真认为,碍于疫情、中美科技战等关系,台湾在半导体的表现、国际能见度上,已经不同于以往,大陆要挖角台湾科技人才已不如2014年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