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法三读 租屋支出扣除额提高到18万元

立院今三读通过不少重要法案。图为院长游锡堃(中时姚志平摄)

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所得税法,提高房租、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民进党立委林楚茵表示,将有效减轻家长的家庭负担,也让租屋族享受租税优惠;国民党立委曾铭宗则指出,对于这样的修正,只能勉强接受,因为国民党希望拉高额度,但财政部不愿意。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所得税法第17条条文,将房屋租金支出从现行列举扣除改为特别扣除额,扣除额额度并由新台币12万元提高为18万元。三读条文也放宽,将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适用年龄从5岁提高为6岁,扣除额额度由每名子女12万元提高为第1名子女每年15万元,第2名以上子女每年22万5000元,并删除排富条款。

民进党立委林楚茵在三读后发言表示,因应少子女化现象,达到鼓励生育政策,这次借由修法提高幼儿学前扣除额,并且扩大适用年龄,将有效减轻家长在学前幼儿的家庭负担,而房租特别扣除额确保租税正义,也可以扩大适用对象,让租屋族享受租税优惠。

林楚茵指出,过去申报房租扣除额大约2.7万户,比例不到所有租户的3%,且逐年降低,希望这次修正,能够减轻多数在外地打工读书年轻人的租税负担。

国民党立委曾铭宗提到,有关学前特别扣除额,国民党本来希望能再拉高,但在朝野协商时,财政部及民进党团不愿意,而有关房屋租金特别扣除额,国民党团希望拉高到24万元,但这次只拉高到18万元。

曾铭宗认为,对于这样的修正,国民党团也只能勉强接受,因为在协调过程中,财政部对富人减税都不眨眼,而学前特别扣除额、房租特别扣除额,对一般民众很有助益,可以改善目前年轻朋友不愿生小孩的国安问题,但很遗憾的是,财政部跟小老百姓斤斤计较。

民众党立委邱臣远表示,本次修法是为配合0到6岁国家养的政策,打造青年愿婚敢生乐养的环境,这些都是因应少子女化浪潮的做法,但很遗憾的是,少子女化社会对策基本法目前仍未得到行政院的重视。

邱臣远强调,现在政府每年投入少子女化对策的总经费,已从民国107年193亿元,成长到明年的1200亿元以上,但每年新生儿数却持续减少,今年恐跌破13万人,代表预算并未花在刀口上,政策也未有效让人民有感,呼吁政府持续积极盘点推动相关修法,打造友善生养环境。

陈椒华表示,此项修法是攸关减轻民众养育经济压力,提供幼儿更好的生长环境,期望透过今天的修法,可以有机会纾解家庭生儿育女压力,解决少子女化问题,也希望未来国家主人翁可以有一个安心放心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