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法明拚三读!朝野有共识提高房租、幼儿学前扣除额

立法院朝野18日协商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摘自国会直播)

立法院朝野18日协商所得税法修正草案,为照顾弱势无屋族群,各党达成共识,将房屋租金支出将从现行列举扣除额改为特别扣除额,扣除额度上限由12万元调升为18万元;另外,草案也扩大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适用年龄,由5岁以下修正至6岁以下,并提高扣除额度,草案有望于明日通过立法院会三读。

由于现行房租支出列举扣除额上限为12万元,考量部分租屋族可能因列报的列举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小于标准扣除额,因此择用标准扣除额,但与有住所、无租金支出者择用标准扣除额相较,明明前者生活支出较重,却未能较后者缴纳较少的所得税,因此催生修法,最终将上限调升至18万元。

另为减轻抚养子女的家庭经济负担,修法也扩大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适用年龄,从5岁以下修正至6岁以下,每名幼儿由扣除6次增加为7次;同时提高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度,每一申报户6岁以下的第1名子女,扣除额度由12万元提高为15万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各为22万5000元,条文删除「排富条款」,明年元旦可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