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学前扣除额 有望放宽至6岁
配合政府喊出「0到6岁国家养」,财政部有望将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年纪从5岁提高至6岁。(新北市劳工局提供)
新生儿减少,少子化成为国安问题,立法院财政委员会22日将审《所得税法》17条修正案,讨论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调整。配合政府喊出「0到6岁国家养」,财政部有望将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年纪从5岁提高至6岁,至于其余立委提案,包括提高扣除额、删除排富条款等,暂时给了软钉子,认应审慎检讨。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日审查朝野党团、立委所提《所得税法》第17条修正案,共计12案,主要朝3大修正方向,包含幼儿年纪提高到6岁、提高幼儿学前扣除额,提案中最高达24万元,以及删除排富条款。
各党团、立委所提的版本,立委都提案希望将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适用范围从现行的5岁扩大到6岁。财政部表示,6岁儿童大概是幼稚园与小学阶段,扩大幼儿扣除额适用年龄到6岁,每名幼儿由扣除6次增到7次,符合「0到6岁国家一起养」政策。
据估算,从2018到2020年,适用幼儿学前扣除额约58万到61万户,减免税额大约20到21亿元,若将年龄提高到6岁,税损约增3.51亿元。
至于幼儿学前扣除额从现行12万元,立委万美玲提案调至24万元最高,其他立委马文君、翁重钧、赖瑞隆、民众党则提案调高到20万元,立委廖婉汝、杨琼璎案则分别提高15万元、18万元。
立委费鸿泰、郭国文提出累进优惠方式,费鸿泰提出第2胎开始每人扣除额增加50%;郭国文则是第2胎为15万元、第3胎及其后则为18万元。
财政部表示,2018年开始,幼儿扣除额从2.5万元大幅调升到12万元,几乎增加近4倍,政府也提供多项育儿政策,目前各界意见不一,应搜集各方意见。
立委庄竞程则提案,将幼儿学前扣除额、长期照顾扣除额的排富条款删除,认为适用率20%以上,年所得净额120万元以上被排除,变相惩罚双薪家庭,有违租税公平。
财政部认为,9成以上申报户适用税率是12%以下,如果取消排富条款,对高所得者提供较高的减税利益,恐怕会扩大贫富差距。如果将排富条款删除,税损再扩大2亿多元。官员表示,面对少子化,政策应整体考量,扣除额等调整也应通盘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