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彩发行修法公听会落幕代理资格争议成焦点

体育署举办「运动彩券发行条例修法公听会」落幕,代理人资格的争议成为关注焦点。(翻摄照片)

中华民国公益暨运动彩券经销商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何昱奇针对公听会讨论的议题做出总结。(翻摄照片)

体育署在北中南区举办「运动彩券发行条例修法公听会」,与会者热烈讨论。(翻摄照片)

第二届运动彩券将于2023年届满,为提升运彩盈余、完善其经营面向,教育部体育署提早办理第三届运彩发行机构甄选,近日接连在北中南区举办「运动彩券发行条例修法公听会」,其中包括虚拟赛事是否列入发行标的、发行损失及赔偿责任、运动专业知识标准三大议案,都引发热烈讨论。

在公听会中引发最多关注的议题,就属经销商代理人专业知识与资格问题,台湾体育运动大学前教务长林房穳表示,应保留原规定全国B级裁判或教练资格认定,并增加「奥亚运」项目为C级裁判或教练者。此建议获得中区多数经销商团体认同。

北区、南区经销商则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代理人应不用再取得地方级裁判或教练证、亦即应维持原案。林哲宏与出席南区公听会的高师大教授黄美珍则同意林房穳意见,黄美珍说,奥亚运单项协会C级裁判及教练资格的人数不多,应考量放宽资格。

桌球A级教练林宪辉强调,应从运彩发行的核心价值去探究,让其回归体育界、善尽照顾照顾体育专业人士的目的,而非让运彩经营偏向商业化,否则将可能压缩运动选手的生存空间。

中华民国公益暨运动彩券经销商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何昱奇指出,3场公听会中,也针对运动虚拟赛事是不是应列入运彩发行标的讨论,公益彩券经销商及运彩经销商都有正、反不同意见,但多数意见仍持反对态度;此外,运彩发行的损失及赔偿责任准备金问题,有高达9成9与会者认为管销费用应当届当用,若有剩余就发回给努力贡献营余的经销商。

3场公听会分别于本月1日、10日及11日在北、中、南区举办,教育部体育署副署长林哲宏认为,透过公听会中各界代表的畅所欲言,倾听许多意见,都相当有建设性,未来将在部里作广泛运用,盼针对中长期的规画进行运彩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