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环评旁听要点无助厘清争议 环团:修改刻不容缓

台湾野心生态协会理事长宪政。(施月英提供/李柏澔台北传真)

环团今(30)日召开记者会,批评环保署现「环境影响评估审查旁听要点」限缩人民参与空间,3分钟发言无助于会议厘清开发案与利益关系人争议,强调旁听要点应尽速修改刻不容缓。

环境法律人协会理事长张誉尹律师表示,环境影响评估法第30条明文规定当地居民本法所为之行为,得以书面委任他人代行之」,旁听民众只有3分钟的发言时间,有些民众不善表达,愿意将时间转让给其他利害关系人使其意见可以更充分陈述,但是环保署却禁止代理人发言,现在的环评程序无助于厘清开发案与利益关系人的争议。

张誉尹指出,一旦争议没有厘清就会走到法院,法院已经累积非常多的撤销案例,法院认为许多争议应该要在环评会议中厘清却没有做到,因此撤销整个开发案,造成开发单位政府、当地居民与环境的「4输」。而环境影响评估的立法精神贵在资讯彻底公开及民众充份参与,环评旁听作业要点违反环评法制精神的规定,应尽速修正

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理事长陈宪政律师表示,旁听要点第8点要求旁听人员应遵守「不得于会场摄影录影录音。但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人员同意者,不在此限」规定,美其名是为了保护参与委员肖像权或隐私,但所有委员就任时应有签署环境影响评估审查会议线上直播同意书,其上已清楚载明同意肖像权之使用,况该同意书之目的,即在于要求委员为其发言负责甚明。

既然环评委员都已经有签署环保署环境影响评估审查会议线上直播同意书,而旁听要点第8点要求旁听人员不得于会场摄影、录影或录音已不合时宜,应尽速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