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让教师免公开授课 教育局挨批「违法、可以废了」

台中市政府(图/记者董美琪摄)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和全国中小学校长协会26日表示,强烈反对台中市教师观课劳资调解,既然教师强调专业,就算是台湾法庭法官律师都不能以专业自主为由,拒绝老百姓进入法庭旁听,但这项劳资调解结果,翻译成白话文就是「老师不愿意被观课,就可以把教室大门关起来」,严重违反107课纲教师每学年至少公开授课一次的规定

观课要走进历史了!这是教师专业自主大跃进?近年来台湾教育界掀起翻转教学风潮,许多老师纷纷打开教室的门,随时欢迎任何人进入教室观课。不料,台中市教育产业工会反对公开观课,进而向劳动局申请调解,教育局20日以资方代表身分同意,成立调解内容:「尊重教师的自由意愿参与公开课及参与观课,并尊重各校依民主程序办理公开课及参与观课。」

不过,教育部在103年通过「12年国教课总纲实施要点」,课纲的地位法规命令,课纲规定107学年度起,全国近20万名中小学校长及教师,每学年至少公开授课一次,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维护学生学习品质

全国校长协会荣誉理事长春光表示,课纲是行政法令属于公法,劳资调解是私法两者法律位阶本身就不同,怎么可以混为一谈,况且劳资协调结果的时间长达10年、20年,根本没有设限,新的课纲107年就要上路了,怎么会在这时候去弄这个东西呢?

薛春光表示,教师观课可以给新进老师吸取经验,也能保障学生受教权,「为什么教育局不支持?」如果任何一件事都要让教师自主,请问教育局要管什么,根本可以废了。

家长团体认为,大多数老师接受公开授课,但也有部分老师反对,多是担心自己教不好,害怕被外界批评而觉得没面子。

家长团体也表示,课纲为法规命令,效力等同法律,不应列为劳资争议调解事项,退一万步言,就算要劳资仲裁或协调,利害关系人家长也应该到场,偏偏家长完全被蒙在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