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大学台南校区副教授身兼7职 教育部回应了
康宁大学台南校区副教授身兼7职,教育部回应了(本报资料照片)
媒体报导,康宁大学台南校区一名副教授身兼校内多个职务。教育部今天表示,学校聘任应依大学法及组织规程规定办理,近期将至康宁大学台南校区查核。
媒体报导,109学年度被教育部停招的康宁大学台南校区,竟让一名副教授身兼5个系所的主任和2个行政职。
康宁大学副校长兼台南校区主任陈清溪告诉中央社记者,这名副教授兼任台南校区多个系的系主任,主因是台南校区已停招,部分老师优离优退,只剩助理教授及讲师,没有资格担任系主任,才请这名副教授兼任。
他表示,这名副教授兼任多个系的系主任,只领一份薪水及一份主管加给,没有多领,等于是做义工,这项任命也是校方的行政自主裁量,没有违法。
教育部回应,依大学法规定,大学系主任、所长及学位学程主任,依该校组织规程规定程序,从副教授以上的教师中选出,报请校长聘请兼任;但艺术类与技术类系所及学位学程的主任、所长,得聘请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康宁大学应依大学法及组织规程规定办理。
教育部指出,依专科以上学校总量发展规模与资源条件标准第5点规定,各院、所、系、科与学位学程的教师学术或实务专长,应与其任教课程领域相符;教育部近期将至康宁大学台南校区查核教学品质,并将此案纳入查核事项。
另外,教育部提到,康宁大学向台糖公司承租土地做为台南校区,今年2月须缴交后20年的权利金,教育部函请康宁董事会捐资,但董事会却迟未进行,教育部依私立学校法规定,征询私校咨询会并决议,董事会须依承诺在期限内捐资,如果未能达成,教育部将声请法院解除全体董事职务。
教育部指出,康宁董事会未依承诺在期限内捐资,因此教育部7月声请法院解除康宁全体董事职务,法院于11月17日裁定解除全部董事职务;后续教育部将依私校法规定,从原有董事或热心教育的公正人士中,指定若干人会同推选董事,重新组织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