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擴大納管 環境部擬納入小型健身房

环境部拟下修健身房的室内空间品质列管门槛,将总楼地板面积2000平方公尺以下的小型健身房也纳入列管对象,最快年底修正。本报资料照片

全台近千家健身房,为确保民众室内运动的呼吸健康,环境部拟下修门槛,扩大将总楼地板面积2000平方公尺以下的室内运动健身场所也纳入室内空间品质列管对象,环境部官员说,最快年底就会修正,届时小型健身房也要管控室内空气品质。

环境部依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公告过两批的公私场所必须符合室内空气品质标准,包括大专院校、图书馆、博物馆、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政府机关办公场所、铁路车站、航空站、大众捷运系统车站、表演厅、电影院、商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表运动健身场所等。

其中,总楼地板面积达2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公立运动中心、民营健身房都是室内空气品质的列管对象,室内二氧化碳、甲醛、细菌及PM10须符合法规标准。目前纳管运动中心、健身房216家。

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张顺钦说,第一批跟第二批已经公布很久了,近期正在重新检视民众聚集的公私场所,该如何有效管理室内空气品质,其中,行政院消保处曾针对健身中心做联合稽查,发现有些规模不大的健身房空气品质不佳,因此正考虑下修纳管门槛。

除健身中心,幼儿园、长照中心、还未纳管的大众交通运输车站也都在考量当中,但必须先去做室内空气品质检测,挑出有问题的优先处理,要求业者做改善;环境部也会从各县市政府环保局历来检测资料找出容易超标的场所,纳入优先考虑。

至于健身中心下修的总楼地板面积门槛,张顺钦说,必须先了解实况,包括不同面积大小的健身房有多少家数,都还需要进一步搜集资料。他强调,考虑纳入纳管的场所还需要找相关团体沟通、讨论,目前尚未有定论,预计最快年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