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幼儿园室内空品拟纳管 环保署:超标最高罚25万

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授权,环保署日前公告第一批及第二批公告场所,今天再度预告第三批公告场所,新增纳入包括200人以上幼儿园等场所。(报系资料照)

依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授权,环保署日前公告第一批及第二批公告场所,今天再度预告第三批公告场所,新增纳入包括200人以上幼儿园、20床以上的产后护理机构、35人以上的托婴中心地区医院、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健身房总计约2200多家,并纳管包括二氧化碳甲醛项目,如果项目超标最高可开罚25万元。

据环保署预估,此次新增的2200个场所内,其中以200人以上幼儿园最多、达800多家,而20床以上的产后护理之家也有500多家,地区型医院则有300多家。

环保署空保处科长谢仁硕表示,各新增纳管场所的纳管项目不一,但所有皆有纳管二氧化碳、甲醛等,但如健身中心、月子中心、幼儿园则要纳入PM10、细菌等项目,目前也持续对各该场所宣导中,也拟在60天的预告期间内召开研商会议

谢仁硕提及,室内空品是希望场所自主管理,如有超标的话,会先要求限期改善,并在明显处张贴该场所室内空气品质不合格,如果在限期改善后还是超标,则可开罚5万至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