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逆子纵火烧死3家人 8罪起诉 国民法官将参审
云林县斗南镇杜姓男子因与家人口角,竟在住处内纵火,导致杜父等3人丧生火海,云林地检署13日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故意对儿童犯杀人既遂等8罪嫌提起公诉。(云林地检署提供/张朝欣云林传真)
云林县斗南镇杜姓男子今年8月15日因与家人发生口角,竟在住处内泼洒酒精膏纵火泄愤,导致杜父、杜父同居人刘女的21岁女儿、4岁儿子逃生不及葬身火海,云林地检署13日罗列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故意对儿童犯杀人既遂等8罪嫌提起公诉。
33岁杜男与杜父、刘女、刘女的21岁女儿与4岁儿子同住在斗南镇租屋处,杜嫌因故与杜父、刘女等人发生争执,竟于屋内泼洒酒精膏纵火,导致杜父、刘女女儿与儿子窒息死亡,刘女逃离现场未遇害。火灾并造成邻近3户人家受波及,1栋房屋全毁、1栋半毁,2台机车、1辆轿车、5台冷气烧毁,刘女营生用的小货车也付之一炬。
杜男于案发后驾车逃离现场,开往偏僻产业道路躲避查缉,但因路况不熟驶入竹林自撞,车辆损毁后还窃取附近林姓笋农机车,林姓笋农即时报案,员警始得以发现杜男行踪,并于案发当日在斗南镇大同路上将杜嫌逮捕归案。
此案经检察官庄珂惠到场相验,会同法务部法医研究所进行解剖鉴定,数次前往现场勘验,并传唤多名消防员厘清后,认为杜男涉犯《刑法》、《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之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人既遂、杀人未遂、故意对儿童犯杀人既遂、放火烧毁现有人所在之建筑物、放火烧毁现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放火烧毁他人所有建物以外之物、窃盗共8罪嫌,提起公诉。
地检署指出,该案为因故意犯罪发生死亡结果,属今年1月1日起施行由国民法官参与审判的案件类型,面对后续审理,该署国民法官专组检察官将以团队办案方式,让杜男得到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