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烧死8至亲「自首」逃死!公民老师提3点:法官不用帮罪犯找理由
新竹市轮胎行遭纵火,祖孙3代8人葬身火海。(中时资料照片,王惠慧摄)
新竹轮胎行2022年6月间发生8死纵火案,凶手陈家幺子陈彦翔一审遭判处死刑,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考量陈彦翔「自首」,昨(11)日改判无期徒刑,让死者家属超崩溃。消息引发外界关注,公民教师黄益中对此提出3点看法,他说刑法第62条规定自首「得」减轻其刑,不是「应」减刑,认为「法官不用帮罪犯找理由」。
公民教师黄益中昨日在社群Threads发文,指出新竹轮胎行逆子陈彦翔纵火烧死母亲、妹妹、妻子、3名子女、大嫂及姪女共8条人命,一审判处死刑,二审高等法院认定陈彦翔「自首」改处无期徒刑。
黄益中接着列出3点表示,刑法第62条规定自首「得」减轻其刑,并不是「应」减刑,直言「法官不用帮罪犯找理由」;其次,根据《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八号判决》解释,若「犯罪情节属最严重」适用死刑,他质疑陈彦翔杀了8至亲,「这还不算最严重?那法官可以告诉我,什么才是最严重之罪吗?」
最后,黄益中提到刑法第77条规定,无期徒刑执行逾25年可申请假释,直呼就算要废死,陈也应该是终身监禁,而不是用这种「假的无期徒刑」混淆视听。
文章引发关注,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支持「这不判死真的法官都不需要了」、「想慈悲就别当法官,法官的条件应该是公正而不是慈悲」、「这判决一出根本在跟酝酿杀人的潜在行为者说杀人不犯法」、「台湾法律是神学,按现在死刑门槛,郑捷一定还活着!」、「不要浪费纳税钱养这种丧心病狂的杀人魔、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