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烧死8人逃死!公民老师怒「这不算最严重?」:别帮罪犯找理由

▲新竹轮胎行8死纵案,纵火的陈彦翔二审改判无期。(图/CTWANT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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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轮胎行2022年发生大火酿8死,纵火的幺子陈彦翔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却改判无期徒刑,引发外界讨论。而公民老师黄益中表示,「杀了八个至亲,这还不算最严重?」高检署也指出,陈姓被告应予判处死刑,研议提起上诉。

黄益中在Threads发文,「第一,刑法第 62 条规定自首『得』减轻其刑。并不是『应』减刑,法官不用帮罪犯找理由。」黄益中表示,《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八号判决》解释,「犯罪情节属最严重」可死刑,「杀了8个至亲,这还不算最严重?那法官可以告诉我,什么才是最严重之罪吗?」

黄益中说,「第三,刑法第 77 条规定,无期徒刑执行逾25年可以申请假释。就算要废死,也应该是终身监禁,而不是用这种假的无期徒刑来混淆视听。」

陈彦翔妻子的3名姐姐昨(11)日也指出,对于陈彦翔改判无期无法接受,对台湾司法也很失望,谁能保证加害人出狱不会再伤害其他人。

高检署表示, 本署检察官认本案陈姓被告基于杀人之直接故意,放火致有8位被害人死亡之罪行,已符合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所示之个案犯罪情节属最严重之罪行,被告罪无可逭,非永久与世隔绝无以实现正义,应予判处死刑,本署检察官将于收受判决后,研议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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