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癌母过雪隧龟速挨5罚单 女驾驶:不知有70公里限速

雪山隧道有最低70公里的速限,入口处就有明显标示。(图/记者季相儒摄,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陈姓女驾驶开车载着78岁、罹患癌症母亲宜兰散心,经过雪隧时因为车速过慢,被连开5张罚单陈女30日出面表示,她不知道雪隧有70公里最低速限,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但也应考量实际状况

「10点47分、10点48分、10点50分、10点51分……」,陈小姐手上拿着5张罚单,细数开单时间,她在7分钟之内被开了5张罚单,总金额达1万5千元;这些红单是她这个月3日陪罹癌母亲做完化疗后,开车载母亲到宜兰散心,经过雪隧时被开单,当时车速在62到65之间,低于70公里的速限。

陈女对《东森新闻》表示,当时刻意放慢速度开车,以免母亲颠簸造成不舒服,对于被连开5张罚单,她认为不符比例原则,因此向监理机关提出申诉。「就是希望车速慢一点,不让她有不舒服的状况。我并不知道雪隧有70公里的限速、会被罚款,如果我知道就不会这样子做了。我个人是认为说,法令虽然有明文的规定,但是也要考量实际的状况。」

不过公路警察调出雪隧的监视画面,在入口处就有不得低于70公里的标示,是陈小姐没注意。行控中心人员回应,「就是这台车开太慢了,后面挡住大客车消防栓两个相距50(公尺),前面至少3百公尺以上都没有车。」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行驶一般道路及高速公路太慢,相隔6分钟或6公里可开1张罚单,但高速公路隧道不在此限,所以陈小姐速度过慢被拍一次就可以罚一次;法界人士认为,以比例原则来说,这种开罚的方式实在太密集,如果要提出异议,可以依这个原则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