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擬修法限特別預算 審計長:盡量避免但尊重立院決議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记者杜建重/摄影

国民党、民众党都有立委提出审计法第83条条文修正草案,主张删除第4款「不定期或数年一次之重大政事」,限制特别预算的使用。民进党立委吴思瑶今天在立法院咨询监察院审计长陈瑞敏意见,陈表示,尽量避免,但还是会尊重立法院的决议。

预算法第83条规定,有发生国防紧急设施或战争、国家经济重大变故、重大灾变、不定期或数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行政院得于年度总预算外,提出特别预算。

吴思瑶询问,现在国民党要把第4款但书拿掉可以吗?陈瑞敏回答,他认为,开始的计划很重要,要加强计划的审议。吴思瑶表示,计划必须经过立法院审议,并追问审计长,所以拿掉第4款是否没天理?陈瑞敏表示,尽量避免,但还是会尊重立法院的决议。

不过,轮到国民党立委洪孟楷质询时再问陈瑞敏,就算删除预算法第83条删除第4款,未来国家发生大地震、经济大萧条等情况,可否动用特别预算?陈瑞敏表示,紧急危难和重大灾变时可以;洪再追问,所以可以动用?陈回答,要符合前三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