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定古迹改装当接待中心 北市开罚80万

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一栋建筑去年被公告为暂定古迹,经台北市文资委员审议,同意登录为历史建筑,但因建商及屋主在公告后持续改装工程,将分别被文化局开罚50万元、30万元。(台北市文化局提供/蔡佩珈台北传真)

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一栋建筑在日据时期京町改筑期间落成,见证台北都市发展历史,去年被公告为暂定古迹,北市文资会审议后同意登录为历史建筑,但由于屋主及建商在公告后,仍将内部改建为预售屋接待中心,北市文化局依《文资法》开罚80万元。

文资委员去年8月前往博爱路132号建物会勘,认为有文资潜力,去年11月列为暂定古迹,由于建物是日据时期京町改筑的店屋,位于台北公会堂街口转角具地标性,加上立面骑楼装饰、屋面骨架及外部形式仍为原貌,见证都市发展历史,建议登录为历史建筑。

屋主李先生表示,建物除有漏水问题,房屋结构木材还被白蚁蛀蚀,屋顶也因剥落被改成铁皮,早就是危楼,很感谢建商愿出钱紧急抢修,没想到维修到一半被列暂定古迹,让建商被罚也无法出租,租金损失已影响家庭生活。

李先生认为,建筑老旧不堪无法回复至当初原貌,不重建会衍生居住安全问题,危老建筑已与建商签契约将改建,成为历史建筑会有违约问题,盼文资委员别列为古迹或历史建筑;建商代表解释,由于不了解文资相关法律规定,列为暂定古迹后接获装潢许可,才没有停止整修工程,实在非常抱歉。

文资委员丘如华强调,京町改筑对城市发展相当重要,建筑状况不堪令人唏嘘,但古迹保存修复再利用的方法相当多,相信能够恢复当代样貌。经审议后,1人不同意、20人同意登录为历史建筑。

文化局说,建商在建筑被列为暂定古迹后改建为预售屋接待中心,将依《文资法》开罚50万元、所有权人30万元,后续会辅导屋主撰写修复再利用及维管计划,提供相关补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