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坜燃藜第红楼防拆 急列暂定古迹
桃园市中坜区燃藜第红楼拥有超过百年历史,近日民间盛传将被拆除,桃市府文化局启动紧急程序,将其列为暂定古迹,3月将送文资审议会审查。(蔡明亘摄)
桃园市中坜区燃藜第红楼建于1910年,至今保留完整的殖民式洋楼建筑,过去曾作餐厅、咖啡厅、艺文空间使用,现为闲置状态。近日民间盛传将被拆除,警方接获情资转报桃市府文化局,17日紧急将其公告为暂定古迹,预计3月送文资审议会审查。
桃园市长张善政表示,因为认为红楼有保存的价值,且红楼的产权刚刚转移,很担心行政程序如果不够有效率,很可能所有人就会开始对红楼改装,甚至拆除。这个是很多爱护文化资产的朋友不乐见的,所以用最快的速度在1、2天之内完成行政程序。
燃藜第红楼民间俗称「中坜红楼」,位于正大街与五族二街交界,为刘氏古厝附属建物,相传为清末中坜保正刘坤之子刘家城建造,为砖造2层楼建筑,样式仿造英国19世纪中后期的殖民建筑,东南2面皆设有仿多立克式阳台,建材运用进口红砖与台湾瓦,后方还有小型防空洞。
拥有113年历史的燃藜第红楼,过去曾开设景观餐厅、咖啡厅和艺文沙龙空间,五权里长谢浩炎说,由于红楼外观极具特色,许多外县市观光客都会在此伫足拍照,也有不少人会探询其历史故事。地方人士分享,「燃藜」有夜读勤学之意,当年刘家取名就有此意涵。
燃藜第红楼现为闲置状态,近来中坜地方盛传,红楼经历产权转让后,建商打算将其拆除引起热议,中坜警分局接获情资后16日通报文化局,经查红楼已被列入桃园市有形文化资产古迹历史建筑指定登录前第二期普查计划。
文化局文化资产科长董俊仁说明,为避免潜在文化资产发生紧急状况,依文资保存法启动暂定古迹程序并在现场张贴公告,预计现地勘查后搜集资料,3月送文资审议会审查。且暂定古迹于审议期间内视同古迹,应由所有权人管理维护,避免被拆除破坏,毁损者可依法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万元以上、2千万元以下罚金。
董俊仁表示,依规定须在6个月内完成审议,必要时可延长1次,由于暂定古迹地号有画到一旁陈氏古厝部分范围,但不包括三合院建筑,会持续与所有权人沟通。若燃藜第红楼通过审议成为市定古迹,可申请相关补助,届时活化再利用仍会尊重所有权人意愿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