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紧急出手公布「暂定古迹」 台中天外天剧场缓拆半年

▲▼包商上午准备拆除天外天,场面一度紧张,警方在场维持秩序。(图/记者邓木卿摄,下同)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建于1919年的台中市天外天剧场,一直存在着是否为古迹纠纷,台中市历经两任市府文资审议委员会决议都不指定为古迹,地主2日找来包商要进场拆除,被闻讯而来的文史团体阻挡,双方一度僵持,警方也到场维持秩序,最后文化部认为有保存价值,认定为「暂定古迹」才止息风波,不过争议未歇,缓拆时间只有半年。

位在东区「天外天剧场」建于1919年,原是台中仕绅吴鸾旗私人戏院,1935年由吴鸾旗之子吴子瑜扩建,并开放给一般民众入场观看,后因二次大战期间,戏院受到战火波及停业,至战后才得恢复,之后天外天剧场建筑主体历经国际戏院、国际赛鸽中心、冷冻冰库出租及收费停车场使用。

▲▼文化部和台中市政府人员都介入协调。

2014年3月文史团体认为,天外天剧场是台湾已知现存最早的民营欧式剧院,及台中最后一座日本时代老戏院等历史价值,发起保存行动,2015年台中市府召开「台中市古迹历史建筑聚落及文化景观审议委员会」审议后,因剧场形貌已改变多次,主结构也毁损,加上所有权人不同意等,决议不指定古迹,不登录历史建筑。

台中市政府表示,曾两度将天外天列为「暂定古迹」争取保护时间与空间,6年来举办超过15场相关会议讨论,也委托学术单位进行专案调查研究,但文资会3月9日开会后仍决议维持2015年审议结果,不指定为古迹,也不登录为历史建筑。

▲▼文化部最后介入「暂定古迹」,天外天得以缓拆半年。

针对上午天外天所有权人找包商,准备拆除一事,台中市文化局文资处人员一早即赶赴现场,全程关心并掌握状况,包商态度强硬,以该剧场属私人所有,且受地主委托,要求在场人士全离开,文史团体则在场表达关切,希望不拆,场面一度紧张。

文化部文化资产管理局古迹聚落组长张祐创表示,建于1919年的天外天剧场,从现存的建筑结构,可以想见在当时是非常先进的工法,加上当时就使用钢筋水泥,这在那时候更是少见,文化部认为有保存价值,不懂为何台中市政府不这么认为,因此文化部先做出「暂定古迹」决定,平息包商和文史工作者争论,不过,缓拆时间只有半年,顶多再延长半年,这段时间会尽速协调出结论

▼台中市议员肇国脸书po出文化部的「暂定古迹」的公文。(图/江肇国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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