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坜「燃藜第红楼」惊传要拆 市府紧急列暂定古迹3月审查

桃园中坜燃藜第红楼拥有超过百年历史,近日盛传将被拆除,桃市府文化局启动紧急程序,将其列为暂定古迹,3月将送文资审议会审查。(蔡明亘摄)

桃园市中坜区「燃藜第红楼」建于1910年,保留完整殖民式洋楼建筑,过去曾作餐厅、咖啡厅和艺文空间,现为闲置状态。近来盛传将被建商拆除,警方接获情资后转报桃市府文化局,昨日紧急公告为暂定古迹,预计3月送文资审议会审查。

燃藜第红楼又俗称「中坜红楼」,位于正大街与五族二街交界处,为刘氏古厝的附属建物,相传是清末中坜保正刘坤之子刘家城建造。红楼为砖造2层楼建筑,样式仿造英国19世纪中后期的殖民建筑,东南2面皆设有仿多立克式阳台,建材运用进口红砖与台湾瓦,后方还有小型防空洞,拥有113年悠久历史。

燃藜第红楼过去曾开过餐厅、景观咖啡和艺文沙龙,现为闲置状态。五权里长谢浩炎说,因红楼外观极具特色,许多观光客都会在此伫足拍照,也有人会探询红楼的历史故事。地方人士分享,「燃藜」有夜读勤学之意,当年刘家取名就有此意涵。

近来中坜地方盛传,红楼经历产权转让后,建商打算将其拆除,引起民众热议,中坜警方接获情资后16日通报文化局,经查红楼已被列入「桃园市有形文化资产古迹历史建筑指定登录前第二期普查计划」。

文化局文化资产科说明,为避免潜在文化资产发生紧急状况,依文资保存法启动暂定古迹程序并在现场张贴公告,预计现地勘查后搜集资料,3月送文资审议会审查。暂定古迹于审议期间内视同古迹,应由所有权人管理维护,避免被拆除破坏,毁损者可依法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万元以上、2千万元以下罚金。

文化资产科提到,依规定须在6个月内完成审议,必要时可延长1次,由于暂定古迹地号有画到陈氏古厝部分范围,但不包括三合院建筑,会持续与所有权人沟通。若红楼通过审议成为市定古迹可申请相关补助,届时活化方式仍会尊重所有权人的意愿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