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拿花博标案 廖婉如按铃提告郑丽文、兰萱、徐弘庭

廖婉按铃提告。(图/林佳龙竞选总部提供,下同)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国民党义务秘书长郑丽文资深媒体兰萱台北巿议员徐弘庭日前在节目指控台中巿长林佳龙夫人奇美博物馆副馆长廖婉如拿下台中巿政府花博采购标案。对此,林佳龙竞选总部发出新闻稿表示,廖婉如2日在律师陪同下,前往台中地检署按铃控告三人诽谤,林佳龙也将对郑丽文提出违反选罢法「意图使人不当选」告诉。

廖婉如表示,郑丽文、兰萱、徐弘庭分别在上月26日的电视节目上,而兰萱1日也在广播节目上,针对国民党台中巿议员李中在巿议会质询林佳龙有关「夫人干政议题,不但未经查证还加油添醋,指控她亲自主持花博会议,以及她本人及奇美博物馆拿下花博标案。

郑丽文日前在节目上指出,106年花博座谈会的会议开到一半,林佳龙中途离场,剩下廖婉如主持会议,「那你(林佳龙)等于你巿长摆明了听我老婆的,这一切我老婆说了算嘛。」

兰萱也在节目中直言,林佳龙让廖婉如去做花博标案很糟糕,「她(廖婉如)凭什么坐在那个地方,然后可以主持会议,然后可以拿那么大笔的钱。」

徐弘庭也在节目中批评,林佳龙带廖婉如一起来开巿政会议,表示廖婉如家族所拥有的奇美博物馆也可以来拿市府花博标案,「这种形象案子大概几千万甚至到一亿喔,甚至到一亿喔,这案子它的range差不多是这样。」

廖婉如强调,当天并未主持花博座谈会,只是受邀出席座谈会分享策展经验,与奇美博物馆都未介入巿府标案;针对郑丽文、兰萱、徐弘庭的指控,她尊重言论自由,但相关言论透过电视、广播及网路传播,已造成她与奇美博物馆形象受损,因此提出告诉。

廖婉如的律师聂瑞莹表示,郑丽文、兰萱、徐弘庭三人的言论建构错误的事实上,三个人都是政论常客,也都有查证的管道能力,但三人不但未经查证,还加油添醋,已违反《刑法》第310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诽谤罪

另一方面,林佳龙竞选总部指出,2005年县巿长选举时,郑丽文担任国民党中央文传主委时,指控当时竞选台中巿长的林佳龙是贪腐打手,遭林佳龙提告;台中地院一审判决3个月有期徒刑,及褫夺公权1年;选后,林佳龙同意和解,郑丽文也道歉赔偿,未料郑丽文故技重拖,用同样手法抹黑,因此,林佳龙也将择期对郑丽文提出违反选罢法「意图使人不当选」告诉。

▲郑丽文。(资料照/记者赖于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