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集团专挑陆民诈2千万 以K他命作「业绩奖金」

肯亚案破获台湾诈骗集团,其中受害者多为大陆民众,令台湾形象重挫。(图/翻摄自新华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张维欣汪俊成舒孝桓等50名嫌犯组成的诈骗集团,于桃园设立7处机房专门诈骗大陆民众,自2013年6、7月间至2014年6月18日止,竟诈得高达约2176万元新台币,他们甚至还以毒品作为「业绩奖励」。云林地检署李文洁洪湘检察官侦查终结后,于18日依诈欺、毒品等罪嫌全数起诉,并求处重刑

起诉书指出,该集团在桃园市镇区南平路等地,设立7处诈骗机房,分别以猪寮、鬼屋等作为代号进行诈骗,该集团透过舒孝桓所提供的资料,冒充当地公安,并利用各线机手进行诈骗。

该集团先是诓称受害民众涉及毒品、洗钱等案,民众受骗后,再转由另一名机手对其制作笔录借机了解受害者的银行帐户存款情形。之后,便以「须监管帐户」为由,指示民众汇款至集团设于大陆之人头帐户,最后再将钱转至其他人头帐户进行分赃。该集团自2013年6、7 月间起至隔年6月18日止,共诈得人民币约435万2900元(约新台币2176万)。

▼ 诈骗嫌犯押回大陆受审。(图/翻摄自新华社)

检方在侦查中还发现,张维欣甚至以诈骗所得部分金额购买毒品,并向机房成员宣布,每日诈骗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者,给予K他命10公克,业绩达15万元人民币者,给予K他命15公克,借此作为业绩奖励。

本案经检察官李文洁、洪湘媄侦查终结后,于18日提起公诉。主任检察官黄怡洁表示,此类跨国电信诈骗案件,造成民众多年积蓄被骗一空,甚至使台湾蒙上恶名,而主嫌为求增加不法诈骗所得,甚至以提供毒品做为奖励,恶性重大。云林地检署郑铭谦检察长表示,除将要求具体求处重刑外,并将持续警方结合,彻底打击此类重大跨国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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